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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求城市餐厅社会意向合作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6-19
       漳州高新区城市餐厅(白云店、南星店)的日常运行工作当前由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圆山资产公司”)负责。
       为持续保障各城市餐厅门店持续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圆山资产公司现以公开征求方式,诚挚邀请社会专业化力量参与合作,共同推动城市餐厅各门店日常运行服务再上新台阶。现就拟合作事宜说明如下:
(1)合作模式。由圆山资产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协议,按照“基础指导管理+效益分配”相结合的合作方式,即:圆山资产公司负责指导监督城市餐厅整体工作,合作方负责技术输入并具体落实日常经营任务。合作期间,城市餐厅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等纳入城市餐厅经营成本,经圆山资产公司审核后按月发放。
(2)合作范围。城市餐厅(白云店、南星店),以及后续纳入圆山资产公司管理运行的各城市餐厅门店。
(3)合作方资质。具备符合经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卫生、生产服务许可等资质。
(4)合作方选取方式。参与征求的意向单位按照若实现经营盈利则需收取多少效益分配的比例进行申报,申报的综合情况最有利于圆山资产公司者,则确定为合作方。
(5)门店运行模式。首先确保各城市餐厅门店要严格落实漳州高新区“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总经营目标不单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确保用餐收费较市场上属于适中偏下;要把保障社区部分居民日常用餐作为基础服务工作,对餐厅菜品的价格进行核定,持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6)经营效益分配。以各城市餐厅当前经营的月保本收入金额(南星店12.5万元/月,白云店4.5万元/月)作为经营保本基数。合作期限内,若城市餐厅月度经营盈利超过经营保本基数,则合作方:
第一年度享有的效益分配为:当月所在的城市餐厅门店不高于盈利部分70%的金额;
第二年度享有的效益分配为:当月所在的城市餐厅门店不高于盈利部分60%的金额;
第三年度享有的效益分配为:当月所在的城市餐厅门店不高于盈利部分40%的金额。
效益分配均为按月结算并计发。若城市餐厅月度经营出现亏损,则合作方不享有该门店当月的效益分配。各门店经营保本基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后续可进行适当修改。
(7)工作人员要求。结合试运行期间情况,为确保收支平衡,保障城市餐厅服务品质,合作方对每家城市餐厅门店运行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为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主厨1人、勤杂1人。若合作方同时承担多家城市餐厅门店的合作经营,则多家门店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8)相关事项。后续若新开业由圆山资产公司负责日常运行工作的城市餐厅门店,可一并直接交由合作方负责日常运行服务,参照上述合作方式开展合作。
   (9)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8:00前。
(10)报名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卫生、生产服务许可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2. 合作意向书(格式自拟),主要申报意向合作的城市餐厅门店,并填报若实现经营盈利则需收取多少比例的效益分配。可同时提出经营思路,说明愿意采取的有利于圆山资产公司的经营举措和分配方案等。
(11)报名方式
方式一:通过邮件形式提交至圆山资产公司
邮箱:zzyszc@126.com          
方式二:书面材料递交意向合作方应于2023年6月21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如下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百花村路段高新区管委会大楼旁圆山资产公司。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15359679180

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