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度小规模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年度监理包含漳州高新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管养、小规模工程、零星工程及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项目,年度监理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若年累计超过30万元则重新进行招标。(单个项目达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重新选择监理的项目除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年度内漳州高新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管养、小规模工程、零星工程及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项目(单个项目达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重新选择监理的项目除外)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内容为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与各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所含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各个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价*监理服务费费率1.5%计取。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年度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各个项目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资料归档、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止。(备注:若年度监理合同期限已到,某单个项目还未完成,则至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归档、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止。)年度监理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若年累计超过30万元则另行发包。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各一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职称要求:工程师或以上。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投标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不适用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28 日8时30分至2021年 7 月 3 日18时00分时向招标代理单位办理相关资料。办理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四季园著9栋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7 月 12 日北京时间10 时 0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小写:¥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12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四季园著9幢101);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签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http://zzysdc.com/cultural.as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蔡坑工业园2号众创园行政办公大楼2楼 ,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6628911 ,传真: /
联系人: 严工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hrzz503@163.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管廊中心
联系电话: 0596-662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