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关于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漳州高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感谢你们对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生产经营单位既是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主体,也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受益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无旁贷。我们呼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安法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 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贯穿于生产经营过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全员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