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广告运营工作,拟对高新区广告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年度广告项目储备供应商,凡具有本次公告所述范围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组织均可能成为储备供应商,有关公开征集事项如下:一、征集范围具备下列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广告供应商均可参与报名提出申请。(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组织;(二)具有代理、发布、制作等各类广告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等有效文件;(三)近三年拥有合作广告项目相关案例的,提供相关案例1-3个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包含服务费、制作费、材料费等完整的报价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如有);(四)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附件1);(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参加公开征集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征集事项者,需提供“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及其他需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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