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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城市餐厅合作项目运营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7-27

漳州高新区城市餐厅(南星店)的日常运行工作当前由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山资产公司”)负责。

为持续保障各城市餐厅门店持续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圆山资产公司现以公开征集方式,诚挚邀请社会专业化力量参与合作,共同推动城市餐厅门店日常运行服务再上新台阶。现就拟合作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漳州高新区城市餐厅(南星店)情况:

1.地址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诗墩路21-23号,总建筑面积约552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

2.项目门店配备基本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系统,排水排污排烟排气管道,餐厅风扇空调,餐桌椅,厨具等设备。

二、服务内容与管理要求

(一)总则与法律依据

1. 法律法规遵守

中选方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下列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文件、法规或规范。

(二)安全责任与管理

1. 经营责任

中选方对经营范围内的一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宜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罚金、赔偿金、违约金及合同终止等后果。

2. 安全管理与设施维护

中选方负责经营区域内的消防、人身及设施设备安全,包括消防器材的日常巡检与维护,以及防火、防盗、防涝、防毒的人防与技防措施。

消防设施器材由征集方配置,中选方负责保管维护,确保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征集方提供食堂基本基础设施(供水供电系统、排水排污排烟排气管道、餐厅风扇空调、餐桌椅、厨具等)。日常维护与维修由中选方负责。

(三)服务范围与供餐要求

1. 经营内容限定

经营以制售中式快餐类餐食为主。中式快餐指将各种食材预先加工烹饪制成成熟菜品,在售卖窗口供用餐人员自由点选的餐食及其售卖方式。

2. 餐食质量与价格

须严格落实漳州高新区“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不以单纯追求盈利为经营目标,确保用餐收费水平处于市场适中偏下坚持“微利”原则,合理定价,实行明码标价、一菜一价,价格上墙公示。每季度根据市场行情及相关部门指导调整一次价格,价格调整方案须提前报征集方备案后方可执行。

每餐供应量充足,出品质量优良,要把保障社区部分居民日常用餐作为基础服务工作,持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四)人员管理与培训

1. 团队组建与负责人

中选方须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并指派驻点专职团队总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运营管理。

运营方在岗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7人,含门店管理人员1名、主厨1名、后勤勤杂人员5名。

2. 从业人员健康与资质

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含新进、替换人员),上岗前将健康证原件提交征集方核验,复印件留存征集方备案。

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

3. 员工培训

定期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四个能力”、食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服务意识等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原料采购与验收

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制度,严格把控原料质量。

所有原材料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家定点采购,优先与大型主副食品生产基地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确保质量与价格稳定。

落实食材采购索证、进货检验检测及台账制度,在“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中完整建立进货记录,确保来源可追溯。

2. 原料存储与领用

执行原料保管制度,确保存储安全。规范原料领用制度,避免浪费。

3. 食品留样

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按标准保存备查。

4. 餐具消毒与保洁

严格执行食堂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管理制度,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六)卫生与环境管理

1. 环境卫生要求

保持操作间干净整洁,库房物品摆放整齐,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

餐厅保持干净明亮,空气清新,墙面、地板无油污,餐桌椅摆放整齐,温度适宜。

制定餐厅卫生区域分工图,明确各区域保洁责任人,确保卫生保洁工作落实到位。

2. 废弃物处理

餐厅泔水、地沟油及沉淀池沉积物须统一由属地具有合法收运资质的专业机构收运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或转交无资质单位。

3. 卫生等级要求

合作运营周期内,中选方须持续维持门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及以上评定标准,并配合监管部门完成年度复核。

(七)应急处置与保障

制定并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火灾、顾客投诉、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

(八)服务质量监督

征集方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顾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餐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员工精神面貌、服务质量、培训考核、设备操作规范与安全、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九)禁止性条款

中选方不得将餐饮经营权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征集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高级工及以上);需附上述人员由投标人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任一月份社保缴纳凭证、对应证书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食堂管理或食堂外包服务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提交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行政违法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四、合作征集须知

1.合作模式。收益结算采用“月度经营营业额*固定分成比例”模式,以实际月度经营营业额为基数,若餐厅月经营营业额不足9万元,则触发保底机制,中选方须按“保底月度经营营业额9万元×固定分成比例”向征集方支付当月经营分成。报价要求:应征单位以“固定分成比例”进行报价,仅做一次性报价,固定分成的比例的报价不得低于5%,不再另行约定利润分成。未按规定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征集方对门店整体运营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中选方提供技术支撑并负责具体运营。中选方承担门店全部经营开支,并按协议约定向征集方足额缴纳月度经营分成。

2.中选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合作期满且无违约情形的,征集方无息全额退还。中标方未按行业监管规范开展经营的,征集方可视情节轻重,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单方收回门店运营权等处置措施。中标方违规经营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逾期未自行缴纳的,征集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的,合作运营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3.若中选方连续3个月未达到月度经营营业额保底基数,征集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中选方退出后,须自行处理全部聘用人员事宜,由此产生的劳资纠纷、对外债务等全部风险及损失均由其独立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服务期限: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 8 月 1 日起至2029年 7 月31日止)。合同模式一年一签,征集方每年对中选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对上一年度服务无异议的,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征集方有权要求合作中选方立即退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5.选取方式。发布《征集公告》→评审择优确定合作运营方→签署合作协议。

五、征集时间及递交方式

1.征集公告发布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29日18 :00(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应征材料。)

3.材料提交目录:

应征单位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包装:

1)《城市餐厅合作项目运营方申请表》;

2)《承诺函》;

3)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

6)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7)人员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中式烹调师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8)近三年类似食堂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

9)无食品安全事故书面承诺函。

4.递交地点:将纸质材料密封递交至漳州高新区九湖镇百花村路段高新区管委会大楼旁圆山资产公司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小昌   联系电话:15506911303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应征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资质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征资格,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司任何采购项目。

2.应征单位需充分踏勘门店现场,全面了解项目场地、服务范围、工作难点、门店作息及管理要求,不接受事后异议申请。

3.征集方有权根据征集情况,对本次征集工作进行延期、调整、终止或重启,无需提前告知及解释理由。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后续若新开业由圆山资产公司负责日常运行工作的城市餐厅门店,可一并直接交由合作方负责日常运行服务,参照上述合作方式开展合作。

4.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即视为默认本公告全部条款及要求,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所有规则。

 

 

漳州市圆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城市餐厅合作项目运营方申请表

填报时间: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注册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简介

 

股权结构

(前3位股东)

股东名称(名字)

持股比例

 

 

 

 

 

 

固定分成比例

接受征集方要求的       %月度抽成收益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电话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有虚假和欺诈行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合作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财务状况、信誉记录、运营团队、过往项目案例、财务报价等,均真实、准确、完整,绝无任何虚假、伪造、隐瞒或误导性陈述。

二、本单位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本次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并具备履行合作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运营经验、技术力量和资金保障,能够严格按照征集单位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运营与管理。

三、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次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关于合作细则、要求及各项管理规定。本单位承诺,若获选合作,将严格遵守并执行。

四、本单位理解并同意,如在报名、评审及后续合作任何阶段,发现本单位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存在不实,或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征集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单位的报名、候选或合作资格,且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本单位同意征集方有权对报名材料及信息进行核实、调查,并保留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相关资格的权利。

六、本单位承诺将积极配合征集单位开展报名后的资料审核、评审、澄清说明、合同谈判等相关事宜,并确保通讯渠道畅通,及时响应和接收各项通知、信息。

七、合作谈判期间,无条件配合征集方合规检查,如果出现与征集文件不符或不配合核查,征集方有权随时终止谈判,愿赔偿征集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后续提出索赔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法院执行费等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责任。

八、合作期间,承诺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要求经营,负责餐厅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接受征集方经营监管。

、以上承诺条款为后期洽谈合作的基础,但并非所有条款,征集方可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其他条款内容。

本承诺书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期至本次征集项目全部结束之日止。特此承诺。  

 

 

                拟合作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城市餐厅合作项目运营方申请表.doc

承 诺 函.doc